一、《格瑞德爱心互助基金委员会》本着“民主自愿”的原则,检测“基金专用、量入为出、民主理财、重点帮扶、自主管理”的主题思想,进一步弘扬格瑞德集团“一人有事大家帮”的互助友爱精神。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并晚上格瑞德集团的帮扶机组,帮助员工增加抵御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、重大困难的能力,为困难员工送温暖、办实事,为员工排忧解难。
二、由格瑞德集团工会成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,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、头衔使用及募集等工作。
三、基金委员会由缴纳爱心基金人员(以下简称爱心会员)构成,凡成为爱心会员,则进入互助范围。在规定时间内,不按时交纳会费,与企业接触劳动合同,将视为会员自行退会的条件。会员退会,其交纳的会费不予反退,同时不再享有会员权力。
四、所有爱心会员应自觉遵守爱心户主基金委员会的管理,执行会员规定,履行会员职责,积极参与基金会的各项活动,自愿认缴爱心互助基金。
五、爱心会员申请救助时,必须如实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资料,并按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